
一、凡是不能幫消費者真正解決具體問題、提供利益的產品,都不是好產品。
什么是好產品?
一個產品首先要“有用”,能夠解決用戶的問題,能夠給用戶帶來好處,能夠滿足用戶的需求。這是“好產品”的前提。概念不是產品的救命稻草,只是產品的形式,消費者只為價值買單。
很多企業永遠想的是我能生產什么,卻很少思考我該生產什么。前者是純粹的產品思維,后者才是基本的營銷思維。
而現在營銷泛濫、流量泛濫,IP泛濫,不斷涌現新的品牌,品牌之下都有產品。這種現象同樣遵循好產品的第一原則:使用價值和體驗。如果這個做不好,也是不長久的。李子柒賣IP,江小白賣情懷,如果他們兩的產品不好使,消費者用過一次后都不喜歡,等待他們的只有落幕。
什么是好產品?可以從四個維度去判斷與策劃:一、物理價值:是否解決問題功能性價值。二、情感價值:是否與消費者建立持久的關系。三、經濟效應:能否給企業帶來收益。四、社會效應:能否推動行業進步和社會意義。
二、凡是認為產品功能越多,就越能博得顧客的喜愛的觀點都是要付出代價的。
產品功能是產品的基本屬性,也是產品存在的意義,更是后來居上早爆品的利器。
但是,產品功能是不是越多越好呢?
產品功能過于復雜,不僅會讓顧客不知如何操作,更加使得消費者對產品的基本功能失去粘性。產品開發越來越注重“少即是多”的理念,產品開發人員應解決的問題,多問自己可以刪除哪些功能,而不是添加哪些功能。
核心功能做得好、做得巧,做得獨具特色才是競爭力。
有人認為蘋果手機當時橫空而出,是在顛覆功能手機的功能,賦予更多的智能,才成就蘋果手機的輝煌,這是有一定道理的。但是,在蘋果手機ios出來之前,其實windows mobile和安卓系統已經成型,也非常智能。為啥只有iPhone4改變了世界?
這就是蘋果手機的核心功能(交互和體驗,不一定是通話)做到了:做得好、做得巧,做得獨具特色。
另一方面,現在的企業產品開發部分和產品經理,往往追求概念的新奇特,追求新概念的數量,追求概念的營銷屬性,追求新概念的高附加值,不合適宜地開發概念產品,這些曾經是產品營銷的不二法門,但現在已經是脫離消費者了。
三、凡是認為在品類里插一腳,就能分享品類市場蛋糕的奢望,都是異想天開的。
品類是顧客在進行消費前,對于產品的第一次選擇,在品類之后才是具體的品牌和產品。因此搶占品類,是營銷戰的開始。
打造品牌的最有效、最具生產力的、最有用的途徑是創造一個新品類。換句話說,將目標先縮小到零,然后開創一個全新的領域。
一種產品之所以成為品類,它是具備流行性、認知度和市場體量的。那些中小企業動不動說我自己開創一個品類的想法是非常幼稚的。
品類的三大基礎:成熟而流行的技術功能、業界認可的產品形態和稱呼、大量消費者的認知和體驗。
因此,企業一旦在某一成熟品類里占有一席之地,就等著財源廣進吧。新進入者呢?如果能在品類里插一腳,是否也能輕而易舉分享品類市場蛋糕呢?
答案是否定的,這個世界最不缺的就是產品!
首先,品牌和品類,都是消費者的心智選擇。在做品類的時候,往往是需要通過品牌來對品類進行訴求。品牌和品類在消費者心智中具有強關聯性,品類如果消失,那么品牌也將跟隨消亡。
而如果品牌沒有建立起來,那么這個品類也不屬于你的!
四、凡是不能變現的技術和創新都是產品經理的自慰。
這種自慰多了,傷的是老板。
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,是企業實現創新的強大輔助器,以至于越來越多企業開始追求創新設計,致力于打造高新科技產品。實現創新與突破雖然能讓企業成為行業的“領頭羊”,但并不是每一只“領頭羊”都能搶先獲得這“第一桶金”。因為過分超前的技術和產品設計跨越了時代的主流,不適應市場顧客需要,消費者不愿為此買單,企業只能吃“閉門羹”。因此,在設計產品時企業應警惕過分創新和超前。
如果我們最快最好地完成創新,我們將會更快成功,這句話老板千萬不要輕信。
要看這種創新是否符合消費市場的趨勢,是否更容易對接落地市場,是否能適應或引導消費者,是否一開始加入了營銷思維而不僅僅是技術范疇,是否建立了護城河!
五、凡是老板不管產品研發的,都基本上很快被對手超越。凡是老板只管產品研發管得事無巨細的,效率都極慢,新產品基本上是很難暢銷。
除此之外,凡是忽視產品質量、凡是忽視知識產權保護的,級別上市暢銷了,也將使得產品成為流星。
(作者唐勇菊,二十年品牌營銷策劃實戰專家,3家500強品牌顧問,深圳尚上策營銷策劃公司創始人,服務各行業客戶超過100家)
